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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天平表面镀层或涂层应色泽均匀,不应有显见露底、起层、起泡、起皱、斑痕或擦伤、划痕等缺陷。
6.1.2
天平键钮应定位准确,运动自如,不应有错位等缺陷,天平上所有指示标记应清晰。
6.1.3
数字读数显示器应亮度均匀,数字显示应完整清晰,无显见的歪斜现象。
6.1.4
设有防风罩的天平,其防风罩应平稳,不应有明显的歪斜、变形、裂缝、划伤等缺陷。防风罩上各
门窗启闭应轻便灵活,具有良好的密闭性,不应过紧或过于松动。
6.1.5
天平的主要部件不应被操作者易拆卸、调整,以导致误操作或容易做欺骗性使用。
6.1.6
天平使用时应能方便地将载荷放置在秤盘上,被测物体在秤盘上应平稳,不应产生滑落的现象。
6.1.7
有水准器的天平,水准器应牢固地安装在便于使用者观察且对倾斜敏感的部位。
当天平空载时已调到零位的条件下,无论是加载或卸载,在最小秤量与最大秤量之间的任何一次单
称量结果的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MPE) 应符合表4的规定。
表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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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497—2011
6.2.2.1 重复性
同一载荷多次称量结果之间的差值,不应大于天平在该载荷下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6.2.2.2 偏载
同一载荷在不同位置的示值误差,不应大于天平在该载荷下示值的最大允许误差。
在天平平衡稳定时轻缓地加上和取下一个等于1.4d
专用的附加载荷时,天平的示值应明显地
改变。
除①级天平(应安装水平调节装置或水平指示器)、安装在固定位置和自由悬挂的天平外,其余天
平分别按纵向前、后倾斜和横向左、右倾斜放置,空载时示值变化不应大于2e。
加载时示值变化不应大
于该载荷下的2倍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6.3.2.1 静态温度
天平正常工作温度条件下(如没有特定的工作温度范围时为-
10℃~+40℃),计量性能应符合
6.3.2.2 温度对空载示值的影响
当环境温度变化时,天平空载示值的变化或零位附近示值的变化不大于 le。
注:对于多分度值天平和多称量范围天平,分度值是天平的最小检定分度值。
6.3.3.1
交流电网供电的天平,当其电压偏离额定值的范围在-
15%~+10%时,天平上所加载荷的 示值最大允许误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
6.3.3.2
电池供电的天平,当电压低于制造厂规定的数值,应出现电压过低的提示信息。这时天平可
正常工作或不指示任何示值。
6.4.1.1
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在①级天平上加一载荷时得到的示值与加载30 min
后的示值之差 应不大于1 MPE。 其他等级天平在加一载荷时得到的示值与后续30
min 内得到的示值之差应不大于 0.5e 或在15 min 和30 min
得到的示值之差不大于0.2e。
6.4.1.2
如果不满足6.4.1.1,则天平加载后立即得到的示值与其后4 h
内观测到的示值之差不应超 过该载荷时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
在稳定的环境条件下,除①级天平外的其他等级天平,卸下放置在天平上30 min
的载荷后,待示 值稳定时读取回零示值,其差值不大于0.5e。
对于多分度值天平,其差值不得超过0.5e。 对于多称量 范围天平,从Max;
回零其差值不大于0.5ei。 此外,从任何大于Max₁ 的载荷回零后立即切换到最小
称量范围,在其后的5 min 内零点附近示值的变化不大于e。
6.5.1
开启天平应立即能执行专门的自检程序,显示出天平显示器的相关符号,并以足够长的时间表
明其处于工作状态或非工作状态,以便于操作进行检查。
6.5.2
天平可备有接口以便与外部设备连接,天平的计量性能测量数据不应因接口而受到外围设备、
其他被接收仪器及作用于接口的干扰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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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3
当天平受到干扰出现故障时,天平不应显示错误示值,而是自动检测并显示故障信息。当天平
检测并显示出故障后,应出现文字提示或声音报警,并持续到操作者采取相应措施或故障消失。
6.5.4 天平应设有外部校准或内部校准、零点、满量程调整功能。
6.6.1.1
天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称量结果的读数应准确、可靠、清晰。
6.6.1.2 秤量超过Max+9e 时,天平应无示值显示。
6.6.2.1
称量结果应含有质量的计量单位或符号。对于任意一个称量结果的示值只能使用所选定的
一个计量单位。
6.6.2.2
当天平有一个以上的指示装置,对各载荷点进行测量时,各指示装置的示值应一致。
6.6.2.3 天平的示值应与打印结果一致。
6.6.3.1
数字示值应从最右端开始,至少显示一位数字。
6.6.3.2
小数与整数部分应用小数标记(点或逗号)分开,在显示时小数标记左边至少应有一位数。其
余所有位数都在右边。
6.6.3.3 分度值自动改变时,小数标记应保持在原位。
6.6.4.1
打印结果应准确、清晰、易读、不可擦写,并保持持久。
6.6.4.2 打印出数字的高度至少为2 mm,
所打印的计量单位名称或符号应在数据的右边或数值列的
上方。
6.6.4.3 天平未达到稳定平衡时,禁止打印。
6.6.5.1
天平宜有一个或多个置零装置,但不应多于一个零点跟踪装置。
6.6.5.2
置零装置的效果不应改变天平的最大秤量,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的总效果不大于天平最
大秤量的4%,初始置零装置的效果不大于天平的最大秤量的20%;本要求不适用皿级天平,除非它
用于贸易结算。
6.6.5.3
半自动置零装置应在天平处于平衡稳定状态或任何预置皮重操作已清除的情况下起作用。
自动置零装置应在天平处于平衡稳定状态且示值小于零并保持稳定至少5 s
的情况下运行。
6.6.5.4
零点跟踪装置应在示值为零或相当于毛重为零时负的净重值,天平处于平衡稳定、天平修正
量不大于0.5d/s 时工作。
6.6.5.5 对 于e=d 且 d 不小于10 mg
天平置零准确度为:置零后零点偏差对称量结果的影响不应大 于±0.25e。
6.6.5.6
具有零点跟踪装置的天平应具有指示其零点偏差不大于0.25e 的特定信号装置。
注:如果天平对规定范围内经初始置零装置补偿后的任一载荷,能够满足计量性能的规定,允许天平有一个较宽的
初始置零范围。
6.6.6.1
天平宜有一个或多个去皮装置。去皮装置的分度值应等于任一相同给定载荷下天平的分
度值。
6.6.6.2
去皮装置不应在零点以下或最大秤量以上使用。
6.6.6.3
去皮装置应能保证准确置零,进行净质量称量。
6.6.6.4 对于e=d
的天平,去皮准确度:在去皮后净质量零点的准确度优于±0.25e (在多分度天平上
e 应为e₁) 情况时允许将示值置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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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采用规定值的介电强度电压试验时,天平不应出现击穿或重复飞弧(电晕效应和类似现象可忽略
不计)。
天平的保护导体端子与规定要采用保护连接的每一个可触及零部件之间的阻抗不应超过0.1Ω
(电源线的阻抗除外)。
天平的接触电流是正弦波电流有效值为0.5 mA。
6.8.1
天平应能经受交流供电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电快速瞬变脉冲群、静电放电、电磁场辐射、
射频场传导抗扰度试验。
6.8.2 在经受6.8.1试验时不出现显著增差。
6.8.3
在经受6.8.1试验出现显著增差时,天平应处于非工作状态,并能提供一个可听到或可见到的
信号,该信号持续到操作者采取相应措施时消失。
天平应能承受一个恒定温度和恒定湿度环境下试验,其计量性能应符合6.2.1和6.2.2的要求。
6.10.1 每次测量中施加的试验载荷,其示值误差的变化应不大于0 . 5e
或首次测量不大于 0.5 \|MPEI, 两者中取其大者。
6.10.2 ①级天平在4 h
内计量性能、其他级别的天平在试验周期内计量性能应符合6.2.1和6.2.2
的要求。
天平在包装条件下,模拟运输、贮存基本环境条件,进行高温、低温、跌落和碰撞试验。每次试验结
束后,打开包装,天平应完好无损,其计量性能应符合6.2.1和6.2.2的要求。
天平试验条件应符合5.4的规定。
7.2.1 应准备一组相应等级的标准砝码,该砝码的质量扩展不确定度(k=2)
不应大于被检天平最大允 许误差的1/3。
7.2.2 其他有关试验用的器具如下:
a) 分度值不大于0.2℃的温度计;
b) 最大允许误差不大于±5%RH 的干湿度计;
c) 非常规检验时所用的有关仪器设备。
半自动量程调整装置只能在第一次试验前启动一次。对于①级天平,允许在每项试验前(温度试
验属一项试验)进行校准。
用目视和手动操作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6.1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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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1.1
试验时,载荷应从零载荷开始,逐渐向上加载,直到天平的最大秤量为止,然后逐渐地卸下载
荷,直到零载荷为止。
7.5.1.2 试验载荷点应包括下述载荷:
a) 空载;
b) 最小秤量;
c) 最大允许误差转换点所对应的载荷(或接近最大允许误差转换点);
d) 最大秤量。
7.5.1.3 无论加载或卸载,试验点不应少于10点。
7.5.1.4
示值误差应是对零点修正后的修正误差,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6.2.1的规定。
7.5.2.1 重复性试验
试验如下:
a) 如果天平有自动置零装置或零点跟踪装置,应处于工作状态;
b) 试验载荷为天平80%~100%最大秤量的单个砝码,试验次数不应少于6次;
c) 试验中,每次加载前可置零;
d) 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6.2.2.1的规定。
7.5.2.2 偏载试验
试验如下:
a)
试验载荷为相当于天平1/3(最大秤量+最大加法除皮效果)的砝码,优先个数较少的砝码。
如果不是单个砝码,允许砝码叠加使用。单个砝码应放置在试验区域的中心位置,若使用多个
砝码,应均匀分布在试验区域内。
b) 试验的偏载位置应符合JJG 1036—2008 中7.3.2的规定。
c) 试验后其结果应符合6.2.2.2的规定。
分别在最小秤量、1/2最大秤量和最大秤量时处于平衡状态的天平上试验,其结果应符合6.2.3的
规定。
7.6.1.1 倾斜极限值
试验如下:
a)
对配有水平调整装置和水平指示器的天平,用水平指示器上的标记(例如一个环)限定。当气
泡从中心位置偏离,其边缘接触到标记为倾斜极限值。
b) 对配有自动倾斜传感器的天平,倾斜极限值由制造商规定。
c) 如果以上两条都不适用,则任意方向倾斜的极限值为50/1000。
7.6.1.2 空载时的倾斜试验
试验时,先把天平调整到水平位置并置零,天平在纵向倾斜至极限值,分别记录零点示值,同样应在
横向倾斜时重复该试验,其结果应符合6.3.1的规定。
7.6.1.3 加载时的倾斜试验
先把天平调整到水平位置并置零,分别记录使用接近最大允许误差产生变化对应的最小载荷和接
近最大秤量的载荷进行两次称量试验的示值,然后卸下秤盘上的载荷,使天平纵向倾斜至极限值并置
零,再分别记录用接近最大允许误差产生变化对应的最小载荷和接近最大秤量的载荷进行两次称量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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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的示值,同样应在横向倾斜时重复该试验。上述试验结果应符合6.3.1的规定。
7.6.2.1 试验温度应符合表3和表5的规定。
7.6.2.2
在大气条件下,将天平置于温度试验箱内,从参考温度(一般为+20℃±2℃)起以不大于
1℃/min
温度变化速率升温或降温到规定的温度,当每次温度达到规定温度时应稳定并保持2
h 后进 行称量试验。温度试验步骤(以温度范围为-
10℃~+40℃为例)应符合图1的规定。
测试温度
style="width:12.58667in;height:4.81998in" />
说明:
S— EUT 达到稳定的温度;
W.——等待时间(2 h);
P— 预加载;
W。— 称量测试;
R——恢复;
Z,— 读取零点示值
图 1
7.6.2.3
对①级天平,应考虑大气压力的变化。在规定的高温进行称量试验时大气绝对湿度不应大
于20 g/m³。
表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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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2.4
在参考温度(一般为+20℃±2℃)时,试验天平的温度对空载示值的影响。
7.6.2.5 以上试验的结果应符合6.3.2的规定。
注1:在大气压力为101.325 kPa 时,20 g/m³
的绝对湿度相当于在40℃时的39%、35℃时的50%和30℃时的 66%的相对湿度。
注2:在这些测量前不允许施加预载荷。
天平在正常工作环境条件下稳定后,分别在最高、额定和最低工作电压时,用10e
的载荷及1/2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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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秤量与最大秤量之间的任一载荷测试天平的示值,其结果应符合6 .3 .3 .
1的规定。电池供电的天
平,当电压低于制造厂规定的数值时其结果应符合6.3.3.2的规定。
7.7.1.1
在秤盘上加最大秤量(或接近最大秤量)的砝码,在第一个30 min 内或在15 min
和30 min 得到的示值之差(示值稳定立即记录的读数)应符合6 .4 . 1 .
1的规定。
7.7.1.2 如果不符合7 . 7 . 1 .
1,应记录砝码在天平上保持4 h 期间(每30 min 一次)的示值,其结果应 符合6
.4 . 1 . 2的规定。
7.7.1.3 试验期间温度的变化不大于2℃。
在天平的秤盘上加最大秤量(或接近最大秤量)的砝码,记录加载30 min
前后的零点示值之差(示 值稳定后立即读数),对于多范围天平,在示值稳定后5
min 内继续读取零点示值,其结果应符合6.4.2
的规定。
注:有自动置零或零点跟踪功能的天平,试验时不能运行。
用目视和手动操作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6.5的规定。
7.9.1 读数装置、示值的形式、数字示值和打印的试验
用目视和手动操作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6.6. 1~6.6.4的规定。
7.9.2 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试验
7.9.2.1 初试置零试验 试验如下:
a)
秤盘空载时,将天平置零。在秤盘上施加试验载荷并关闭电源,然后接通电源。重复此操作,
直到在秤盘上所加载荷在关闭和接通电源后示值不能回到零为止。能重新被置零的最大载荷
就是天平初始置零范围的正向置零范围。
b)
从秤盘上取下载荷,将天平置零。然后从天平上取下秤盘。若在此时关闭电源和接通电源
后,天平能被重新置零,则所使用的秤盘质量就是天平初始置零范围的负向置零范围。
c)
若秤盘被取下后天平不能被重新置零,则在天平可承载的任意部位(如秤盘的支架上)施加砝
码,直到天平示值再次为零为止。然后依次取下砝码,每取下一个砝码时,天平断电再通电一
次。天平在断电和接通电源时仍然能被重新置零,所取下的最大载荷即为初始置零范围的负
向置零范围。
d)
初始置零范围是其正、负向置零范围之和。如果秤盘不能取下,则只需考虑正向置零范围。
e)
对于配备初试置零装置的天平,置零装置和零点跟踪装置准确度试验是通过先对天平进行加
载,使示值尽可能接近闪变点,然后启动置零装置,并确定示值从零变到零以上一个分度值所
附加的载荷,按式(4)、式(5)、式(6)计算零点误差,其试验结果应符合6.6.5的规定。
化整前示值:
化整前误差:
化整前修正误差:
style="width:2.1734in;height:0.5599in" />
style="width:3.73336in;height:0.5401in" />
…………
…………
………… (4)
…………… (5)
Ec=E-E 。≤MPE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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式中:
P—— 天平给出的化整前示值;
L—- 某 一 确定的载荷;
I—— 某 一确定的载荷加载后的天平示值;
△L—— 附加载荷;
E—— 化整前的误差;
Ec 化整前修正误差;
Eo—— 零点或零点附近的计算误差。
注:以上试验只适用有置零装置的天平。
7.9.2.2 零点跟踪装置试验
带零点跟踪装置天平,将天平示值调整到零点以下约一个分度值,然后不断加放1/10分度值砝码
的方法,以确定零点指示装置指示零点偏差的范围,其试验结果应符合6.6.5的规定。
7.9.3.1
用目视和手动操作的方法进行检测,其结果应符合6.6.6. 1~6.6.6.3的规定。
7.9.3.2 在天平上加 一
个接近最小去皮范围内的砝码,按去皮键重新置零。逐 一 加放0 . 1 e 的 小
砝 码,找闪变点,计算在零点的误差E, 其 中 在 I=0 和 L 。=0
时,按式(7)确定Eo 。 然后按式(4)、式(5)、
式(6)计算,试验结果应符合6.6.6.4的规定。
Eo=0.5e— △Lo ………………………… (7)
7.10.1 介电强度试验
7.10.1.1
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天平处于非工作状态,电源开关置于接通位置。
7.10.1.2
使用耐压测试仪,在基本绝缘部位、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部位之间施加在电网电源电路的基
本绝缘试验电压为50 Hz 交 流 有 效 值 1 6 9 0 V;
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试验电压为50 Hz 交 流 有 效 值
注1:基本绝缘部位之间——在正常条件下是危险带电的电路(电源输入端)和与保护导体端子连接的可触及零部
件之间(例如与保护导体端子连接的金属外壳等)。
注2: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部位之间——在正常条件下是危险带电的电路(电源输入端)和与保护导体端子不连接
的可触及零部件之间(如与保护导体端子不连接的塑料外壳、信号输出端、RS232
接口、USB 接口等)。
7.10.1.3 在进行试验时,电压要在5 s 或 5s
以内逐渐升高到规定值,使电压不出现明显的跳变,然后 保 持 5 s,
其结果应符合6 . 7 . 1的规定。
7.10.2 保护接地完整性试验
使用接地电阻测试仪,设置直流25 A 或交流25 A,50 Hz,在 一
端为天平的电源输入插座的接地
销,另一端为保护连接要求与保护导体端子相连的可触及导电零部件之间进行接地完整性试验。通过
施加试验电流1 min (试验电压不得超过12 V),
然后按式(8)计算阻抗,其结果应符合6.7.2的规定。
style="width:0.79343in;height:0.5599in" /> … …………………… (8)
式 中 :
Z— 阻 抗 ;
U—— 试验电压;
I—— 试验电流。
7.10.3 接触电流
使用接触电流测试仪,设置电源供电电压242 V,
天平处于工作状态。对具有保护导体端子或功能
接地连接的天平,选择 GB/T12113—2003 中图4的测量网络,测试棒 一
端应连接到保护导体端子上,
另一端应连接到天平的任意可触及部分。按换相键,重复测试,其结果应符合6.7.3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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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干扰要求试验应按附录 A 的方法进行,其结果应符合6.8的规定。
将天平分别置于温度20℃(若20℃不在规定范围内,则取温度范围的平均值)及相对湿度50%和
在规定温度的高温及在规定相对湿度的最高相对湿度环境下达到稳定后,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存放
48h,
至少用5个不同试验载荷(或模拟载荷)对天平进行试验,其结果应符合6.9的规定。
7.13.1 试验条件
7.13.1.1
天平在同时符合表3和表5的条件下充分稳定5h
以上,在湿热、稳态试验后应稳定16 h 以
上。试验期间,如果制造商没有规定,天平应断电2次以上,时间8h。
7.13.1.2
对配有自动量程调整装置的天平,应在每次测量前启动。
7.13.1.3
试验周期的测量次数为8次,并均匀分配在整个试验周期内,其相邻两次测量时间为半天到
10天之间,试验周期应满足进行性能试验所必需的时间。
7.13.1.4
试验载荷为接近天平最大秤量,并在整个试验周期中保证使用同一砝码。
7.13.2 试验方法
7.13.2.1
关闭自动零点跟踪装置,打开内置自动量程调整装置并调整天平接近零点。
7.13.2.2
整个试验周期的首次测量时应立即重复置零和重复加载5次,确定误差平均值,后续的测量
只需进行一次,除非结果超过规定的允许误差或首次测量5次读数的变化范围大于0.le;试验结果应
符合6. 10的规定。
7.14.1 高温试验
把外包装好的天平放在常温环境下达到温度平衡后,放入高温试验箱(室)内。将试验温度以不大
于 1 ℃ /min 的升温速率(不超过5 min 的平均值)升温到55℃±3℃,保持4
h,再降温,待恢复至常温
后将天平取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24 h
后进行计量性能测试,其结果应符合6.11的规定。
7.14.2 低温试验
把外包装好的天平放在常温环境下达到温度平衡后,放入低温试验箱(室)内。将试验温度以不大
于 1 ℃ /min 的降温速率(不超过5 min
的平均值)降温到-40℃±3℃(带液晶显示的天平其低温为: - 20℃±2℃),保持4
h,再升温,待其恢复至常温后将天平取出,在正常工作条件下放置24 h 后进行
计量性能测试,其结果应符合6.11的规定。
7.14.3 跌落试验
把外包装好的天平,按GB/T11606—2007
中第17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在正常工作条
件下放置24 h 后进行计量性能测试,其结果应符合6.11的规定。
7.14.4 碰撞试验
把外包装好的天平按GB/T 11606—2007
中第18章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试验后在正常工作条件
下放置24 h 后进行计量性能测试,其结果应符合6.11的规定。
天平的检验分为:
a) 出厂检验;
b) 定型检验;
c) 周期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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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
天平的出厂检验由质量检验部门逐台检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8.2.2 出厂检验的项目、要求及试验方法的条款号见表6。
8.3.1
天平定型检验的样本为(1~3)台,检验项目为6.1~6.11,所有项目应符合规定的要求。
8.3.2
经定型检验合格的天平应整修,更换寿命终了或接近终了的零部件,并重新进行出厂检验。检
验合格后签发产品合格证,方能出厂。
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周期检验:
a) 正常生产时,应每年进行不少于一次的检验;
b) 产品停产一年后,恢复生产时;
c)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周期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d) 质量监督机构要求时。
8.4.2 抽样方案及合格或不合格判断
8.4.2.1 周期检验采用GB/T 2829—2002 中判别水平 I
的一次抽样方案。周期检验的项目、要求及
试验方法的条款号见表6。
表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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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2.2
周期检验项目的不合格分类、不合格质量水平(RQL) 、判别水平(DL)
及判定数组(Ac,Re) 见
表 7 。
8.4.2.3 周期检验按 GB/T 2829—2002
的规定进行合格或不合格判断,其中批质量以每百单位产品
不合格数表示。
周期检验的样本应在出厂检验合格品中随机抽取3台。
GB/T 26497—2011
8.4.4.1
周期检验不合格,应分析原因,找出问题并落实措施,重新进行周期检验。若再次周期检验不
合格,则应停产整顿,产品停止出厂检验,待解决问题周期检验合格后,方可恢复出厂检验。
8.4.4.2
若周期检验合格,经出厂检验合格的批可以作为合格品出厂或入库。
表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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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标志必备:
a) 产品名称及型号;
b)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c) 生产单位的名称;
d) 最大秤量 Max, 最小秤量 Min;
e) 实际分度值d 和检定分度值e;
f) 准确度级别符号;
g) 出厂编号。
下列标志适当时必备:
a) 出厂日期;
b) 电源电压、频率的额定值;
c) 满足正常工作要求时的特殊温度范围: … ℃/ … ℃。
包装标志应含下列内容:
a) 产品名称、型号及商标;
b) 执行产品标准号;
c)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应符合 GB/T 191—2008
中“易碎物品”、"向上"、"怕雨"、"堆码层数极限" 等的规定);
d) 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标志和编号;
e) 生产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
GB/T 26497—2011
f) 包装箱外型尺寸及包装件重量。
使用说明书的内容应符合GB/T 9969—2008 的规定。
10.1.1 天平的包装应符合天平设计图纸的规定。
10.1.2 天平的随机文件应包括:
a) 装箱单;
b) 合格证;
c) 使用说明书。
天平在包装完整的条件下,允许用一般交通工具运输。在运输过程中应防止受到剧烈振动、雨淋与
暴晒。
天平应贮存在- 10℃~+55℃、相对湿度不大于85%RH
的通风库房中,库房中不得有腐蚀性气
体和腐蚀性化学药品,贮存期不应超过一年。
GB/T 26497—2011
(规范性附录)
抗干扰要求的试验
A.1 试验准备
A.1.1
任何试验之前,尽可能将化整误差调整到接近零点。天平的通电时间不应小于制造商规定的
预热时间,并保持整个试验期间天平处于通电状态。如果天平有接口,试验中适当的外围设备应连接
到各个不同的接口上。
A.1.2 试验工作条件应符合5.4的要求。
A.1.3 试验载荷≤20%最大秤量。
A.1.4 试验仪器、试验装置、试验程序应符合
GB/T 17626.4—2008、GB/T 17626.6—2008、GB/T
GB/T 17626.2—2006 、GB/T
17626.11—2008 中的有关规定。
17626.3—2006、
A.2 试验项目
A.2.1 交流供电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
A.2.2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
A.2.3 静电放电。
A.2.4 电磁场辐射抗扰度。
A.2.5 射频场传导抗扰度。
A.3 试验判别依据
A.3.1
最大允许变化量:全部功能符合设计要求。在干扰和无干扰情况下,其示值变化不大于e
或 大
于 e 时天平应符合6.8.3或撤除干扰后能恢复正常。此时判通过。
A.3.2 如出现以下情况,虽然示值误差超过了e,
但不是显著增差,也判通过。
a) 相互独立的各种因素同时发生而引起天平的示值误差超过了
e(如电压瞬间跌落与电磁辐射 同时作用于天平上);
b) 天平的示值超过了e
且无法进行任何测量(如天平的示值显示闪变而无法读准等);
c) 天平的示值严重超差,并明显被察觉(天平的显示器无显示等);
d)
天平的示值误差超过了e,且出现暂时的瞬间变化,该示值无法作为测量结果来确认、存储和
传送(如天平的示值出现跳变,示值误差超过e)。
A.4 交流供电电源电压暂降和短时中断的试验
A.4.1 试验条件
A.4.1.1
把天平置于稳定的环境中,用试验设备在一定的时间周期内将交流电压的幅度降低一个或
多个半周期(在零点交叉)。试验设备在与天平连接之前应进行校准。
A.4.1.2 试验严酷等级见表 A.1。
表 A.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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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6497—2011
表 A.1 ( 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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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4.2 试验方法
电源电压暂降应重复10次,每次间隔至少为10 s。
A.5 电快速瞬变脉冲群试验
A.5.1 试验条件
A.5.1.1
试验前,应在恒定的环境下使天平稳定,并加试验砝码,再将天平置于规定的电压尖峰脉冲
信号中进行试验,试验发生器在与天平连接之前应进行校准。
A.5.1.2 试验严酷程度:2级。开路输出的测试电压:对于电源线路,为1
kV (峰值);对于 I/O 信号、
数据和控制线路为0.5 kV (峰值)。重复频率:5 kHz。
A.5.2 试验方法
对试验线路应分别施加正脉冲和负脉冲,每个幅值和极性下施加脉冲的持续时间不小于1
min。
电源线注入网络应包含阻塞滤波器,以防止脉冲群能量被电网消耗。应使用规定的电容耦合夹将脉冲
群耦合到输入/输出线路和通讯线路。
A.6 静电放电试验
A.6.1 试验条件
A.6.1.1
试验前,应在恒定的环境下使天平稳定,并加试验砝码,试验发生器在与天平连接之前应进
行校准。
A.6.1.2 将天平置于规定的直接和间接静电放电环境中进行试验。
A.6.1.3
对于直接静电放电可采用:接触放电法、浸入漆皮法或空气放电法;对于间接静电放电可采
用:接触放电法(应用静电放电发生器对耦合板接触放电)。
A.6.1.4 试验严酷程度:2级。
A.6.2 试验方法
A.6.2.1
试验应以单次放电的放电方式,试验电压应从最小值到选定的试验电压值逐渐增加。至少
直接和间接静电放电各10次。相邻两次放电的时间间隔为10 s。
A.6.2.2 直接放电,直流电压4 kV; 空气放电为8 kV 。
测试部位:电源开关、前面板、后面板、机壳、电
缆、插头、秤盘等。
A.7 电磁场辐射抗扰度试验
A.7.1 试验条件
A.7.1.1 试验前,在恒定的环境下使天平稳定,并加非金属的试验载荷。
A.7.1.2 试验严酷程度:测试频率:30 MHz~2000
MHz。如果天平不使用交流电源和没有可使用的
I/O 接口,该试验的频率下限为26 MHz。
A.7.2 试验方法
A.7.2.1 将天平置于场强和特征均符合严酷度等级规定的电磁场中。
A.7.2.2
扫描速度:不超过1.5×10-3十倍频每秒。扫描频率步长:频率范围内步进按基频的1%递
GB/T 26497—2011
增。扫描驻留时间:3 s。 试验场强:10 V/m。 测试调制:80%AM,1kHz
正弦波。试验位置:分别在垂
直极化和水平极化两个方向对称后的前、后、左、右共四个面进行试验。
注:如果天平不使用交流电源和没有可使用的I/O
接口,则此项试验的频率下限为26 MHz。
A.8 射频场传导抗扰度试验
A.8.1 试验条件
A.8.1.1 试验前,在恒定的环境下使天平稳定。
A.8.1.2 试验严酷等级:频率范围:0.15 MHz~80 MHz;射频幅值(50 Ω):10
V(emf); 调制:80%
AM,1kHz, 正弦波。
A.8.2 试验方法
将受试天平置于强度和特性均符合严酷度等级规定的传导干扰中。
更多内容 可以 GB-T 26497-2011 电子天平. 进一步学习